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收到律師函要回應嗎?有法律效果?4個重點介紹如何用律師函保障權利【YouTube21】【Rita橘子好學】

江湖在走,法律要懂

撰文者:Rita橘子好學🍊️

🍊️網路傳言:這年頭沒收過存證信函和律師函的人,都不敢說自已在業界是個咖!

雖然是個笑話,可見律師函很常見商業或法律上使用。

不過一般人收到律師函,還是會氣的跳腳,或是驚慌失措。

今天要介紹律師函是什麼?收到後又該做些什麼? 和存證信函有什麼不同?

以下分四個重點,為大家介紹如何運用律師函

  1. 律師函是什麼?
  2. 律師函的7種功能?你可以這樣用律師函
  3. 收到律師函需要回應嗎?
  4. 律師函與存證信函的差異是?

律師函是什麼?

律師函是指律師接受客戶的委託,訴求法律上的權利,或就事實進行一定事項的告知,進而有宣示、說服、詢問、答覆的效果,幫助委託人維護自身合法權益。

一般由民眾以「自己名義」發出,就是存證信函。若當事人委託律師以「律師名義」或「事務所名義」發函給對方,就稱之為「律師函」或「律師信」。

律師函7個功能

1. 聲明事實並去除侵害:

例如妨害名譽、侵害隱私權的糾紛,發律師函可有力的澄清事實,請對方採取回復名譽的措施,並且賠禮道歉、賠償相關損失。

例如周導演發警告律師信要求女星刪除照片,就是想澄清事實,要求刪掉相關圖文,並保證不再犯,否則不排除提告。就是主張自已的權利,並要求去除侵害。

新聞連結:周星馳被爆「爺孫戀」震怒!發律師函警告緋聞女:立刻刪照

2. 中斷訴訟時效:

法律不保護讓自己的權利睡著的當事人,因此不同的案件類型都設有不同的時效規定。

如果沒有在時效內提起訴訟,法院將程序駁回,或者因當事人取得抗辯權而無法勝訴。

所以如果沒有辦法立刻在時效屆止前提出訴訟,可以請律師發律師函暫時中斷時效,技巧性地保留訴訟的機會。

但之後要在規定的時間內提出訴訟,否則這個中斷時效的請求也是無效的。

消滅時效是一種法律事實,因此,當事實發生時(即請求權發生時),時效即開始起算。不過,在消滅時效期間內,倘若債權人有「行使權利」之行為,則可發生時效中斷的效果。

所謂行使權利之行為,包括請求、承認、起訴等三種情形《民法》第 129 條第 1 項

3. 履行法律上的告知義務:

通過律師函履行告知義務。例如:解約前的書面預告,買受人不依約給付價金,出賣人可先寄律師函經過催告程序,表示解除契約,發生解除契約的效果。

用律師函可保存履行告知義務的書面證據,以備將來訴訟上的不時之需。

4. 追討積欠債務:

如果有借錢給別人被倒帳,或是公司的帳款被欠了好幾個月還收不回來,怕直接訴訟繳訴訟費用太高,或有廠商人情壓力,可先委請律師發函警告債務人限期還款或出面協商。既可施壓提醒債務人要高度重視,也先不撕破臉馬上到法院提告,大家先坐下來談談還款的方式。

5. 搜集證據:

當案件證據、補強證據準備時,可和律師商討策略性地發函,讓對方收到律師函給予書面回函或口頭答覆,知道對方的想法或手上有的籌碼,再作訴訟的策略考量,蒐集這些彼此的應對,都可能成為未來案件的線索或可用的證據。

6. 預防踩入法律地雷:

如上述第5項,既然我們可以用律師函蒐證,就可能被別人蒐證。

如果有收到一些糾紛對象的律師函、存證信函、警告信、電話等,千萬不要隨心所欲的回應一些法律上訴求。

你可以委託律師將重要的事情以律師函的形式回復,避免落入對方的語言陷阱,留下不利於自己未來訴訟的紀錄。

7. 涉及公家機關或法律領域詢問回覆較專業:

平常對涉及公家機關或法律領域的問題,因為需要對政府部門或執法機關回應公文,可以委託律師通過律師函的形式進行回覆,這種方式顯得比較莊重和嚴謹,內容也會經過律師審閱較為完整。

收到律師函需要回應嗎?

會花錢委託律師發函,通常是下定決定要處理糾紛,若發函後未獲得妥善回應,後續委託律師進行訴訟的機率很高。

所以收到律師函後不回應,並不是一個好的處理方式,只是將自己更加曝露於訴訟風險之中。

但每個糾紛的事實、法律適用、和發函的目的都不同,所以收到律師函該不該回應不能一概而論。

但收到律師函也不用過於緊張,因為大部分律師在發函的時候,都是根據委託人提供的資料和主張的內容,再推估提及構成那些犯罪條文。

但律師函寫的內容,未必就全部都是事實。只是經過律師把關一定要小心應對。

所以收到律師函後,找律師諮詢決定回應的方式,才是比較妥善保障自已權益的方法。

律師函與存證信函的差異是?

律師函雖然和存證信函作用差不多,但是撰寫的人有律師身份,內容也包含律師在這個事件實務上的專業見解。相關影片:「存證信函是什麼?拒收不理會怎麼辦」

律師受到委託人用律師名義發函,用來傳達意思、表達立場。

律師函會蓋上律師印章,意思就是「這件事情已經請律師介入了」。

因為畢竟請了律師也花了費用,表示對這件事的重視,現在只是先禮後兵,大家先坐下來談談比較省事,不要馬上上法院。

如果收件人置之不理,基本上會花錢請律師寫律師函,之後差不多就是要上法院了,所以收到律師函千萬不要輕忽,以為只是嚇嚇人而已,如果有收到律師函的朋友可能心裡要有準備,將來到法院的機率提高了。

律師函的內容因為有律師介入代為撰寫意思傳遞,裡面大多會清楚敘明事實以及相關法律效果。

將來到法院,因為律師的遣詞用字都比較專業的法律文字,該有的權利義務都考慮過了,和一般自已寫的存證描述方式不同。

但請律師就專業見解代為擬稿,費用就較存證信函高了。

要選擇律師函,還是存證信函,可以依據自已發生的下列狀況決定

  1. 案件問題複雜的情況
  2. 被侵害的權利嚴重與否
  3. 損失的金額大小
  4. 自已的經濟能力負擔

大家可以依據自身的事件狀況,再決定如何運用律師函,幫助自已維護權益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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🍊本文為律師先生瑋哥審稿

Rita橘子姐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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