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無法慰留的辭呈

春節之後,總會收到辭呈,今年也不例外。

她來公司三年,春節上班的隔週跟我提辭。我問她:「不是才剛成交一個年約大案嗎?幹嘛要走?要去哪裡啊?」

她說:「有一家同性質的公司找我去當總監,負責帶七、八個人,月薪比現在多一倍。」

我說:「這是升官又發財,我沒有條件留你,恭喜你!我們好好吃頓飯,把你送走,祝你順順利利。」其實我私底下有點擔心,因為她完全沒有帶過人,沒有管理經驗,這條路絕對辛苦。不過,反正年輕嘛,放手一試,沒什麼好怕的。

我擔任管理職超過二十年,通常有三種辭呈我不會慰留: 第一是進修,尤其是有專長、有學位的進修,如果同仁申請到很好的學校,又存到足夠的錢,那真是他的福氣,一定要好好祝福他。進修是人生總體能量的 提升,未來一定有回報。

但是那種到國外打工遊學,剪羊毛、採水果,毫無專長的遊學,基本上我不支持。我看過一些從澳洲遊學回來,沒存什麼錢,英文沒學好(因為都在跟動物和植物相處),愛情飄走,回到台灣職場削官減薪的案例,比比皆是。真是浪費青春。

第二是生病。命只有一條,生病就要休息,工作可以再找。可能是網路時代 工作壓力的緣故,近年來一些慢性病也發生在年輕人身上,每年都有年輕同事因 為生病而請辭,這時候只能讓他們離開,祝他們早日康復。

第三種就是被挖走。通常同仁被挖走,我會問兩個問題,第一是有沒有升官?例如歷練管理職,或者培養更好的專業。第二是年收入有沒增加三成以上?如果兩者都有,祝你功成名就。

換工作的風險很高,如果沒有足夠的成長性,沒有誘人的加薪幅度,不要輕易嘗試。

春節過後,我到萬華龍山寺燒香,為家庭和公司祈福,感謝一起打拚的同仁,也祝福另有高就的同仁。相處都是緣分。對於管理者和經營者,辭呈是一種打擊,也是一種提醒。我們總是看著離職同仁的背影,心中得到一些反省和修正。

本文出自 喜歡的事開心做,不喜歡的事耐心做 商周出版

作者:王學呈

無法慰留的辭呈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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