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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該拋棄?還是繼承?】不想繼承家人債務?萬一還有剩下財產!2種繼承該怎麼選?【YouTube52】【Rita橘子姐的理法院】

家人有欠債就該拋棄繼承?萬一還有財產我該怎麼選

我們在面臨親人離世後留下的資產,有時很難知道被繼承人的財務狀況,總是要弄清楚才知道如何選擇繼承方法。

🙋🏻‍♂️網友最近來詢問「聽說」他過世的親人在外面有欠債的問題,但是也聽家人說他有留下了不少的遺產。這時候繼承人到底要辦「拋棄繼承」呢?

今天影片就來介紹這拋棄繼承與限定繼承有什麼差別?

原文刊載於:橘子姐的理法院|不想繼承債務?拋棄繼承與限定繼承有什麼不同?

之前的新聞報導太平洋電纜公司的前董事長孫道存去世,因為欠債留下多筆的債務官司,而他的女兒兒子孫芸芸姐弟都已經去法院辦理拋棄繼承了。

影片連結:【如何查繼承到多少財產】5步驟查親人留下多少遺產

另一個案例是藝人豬哥亮去世時,新聞報導他有一些私人的債務問題,不過也提到他還有一些電影的票房收入。當時據說至少有2000多萬元的酬勞可以拿。

因為也搞不清楚他債務比較多?還是留下的遺產比較多?他的繼承人就沒辦像孫芸芸一樣,馬上去辦理拋棄繼承。因為說不定留下來的財產反而比較多,他的繼承人可以「被動的等」債權人上門討債時,再主張「用豬哥亮的遺產還他的債務」就好了。

如果我們遇到了上面2種狀況,也是要思考:到底用拋棄繼承還是限定繼承?才會保障自已的權益?

【該拋棄?還是繼承?】不想繼承家人債務?萬一還有剩下財產!2種繼承該怎麼選?【YouTube52】【Rita橘子姐的理法院】

民法修正後的繼承制度:限定繼承

首先來介紹我國民法修正後的繼承制度,因為已經改為全面的限定繼承,繼承人對於被繼承人的所有債務,只要用遺產來還債就可以了,超出遺產額度以外的債務是不必負責。

這樣可以避免有些不明債務找上門,繼承人就要背負無止盡的債務問題。

民法第 1156 條

1、繼承人於知悉其得繼承之時起三個月內開具遺產清冊陳報法院。

2、前項三個月期間,法院因繼承人之聲請,認為必要時,得延展之。

3、繼承人有數人時,其中一人已依第一項開具遺產清冊陳報法院者,其他繼承人視為已陳報。

2個法律角度判斷選擇繼承方式

一、很確定債務大於遺產總額:「拋棄繼承」

  1. 拋棄繼承就是對被繼承人任何的遺產、負債全部都拋棄,遺產包括現金、存款、保險等動產和房屋土地等不動產。
  2. 注意拋棄繼承是不能後悔撤回的。如果遺產還被繼承人的債務後還有發現有剩財產,已經聲請拋棄繼承的繼承人,不可以再要求要繼承剩下的財產。
  3. 拋棄繼承在時效上要在知道自己可以繼承時起,3個月內向法院提出聲請,並且還要通知後順序的繼承人。例如子女拋棄繼承後,孫子女和外孫子女在知道自己可以繼承時起,3個月內聲請辦理拋棄繼承,不然孫子女就會變成繼承人,要去償還繼承到的債務。
  4. 拋棄繼承在法院書面審查通過後會給一份「准予備查函」。未來如果被繼承人的債權人(例如銀行),向拋棄繼承的繼承人要求還錢,拋棄繼承的繼承人是可以出具「法院准予備查函」來保護自己的財產。

二、在債權債務「不明」的情況下:「限定繼承」

  1. 這種說法在法律上的概念是「概括繼承,限定責任」,就是繼承人是繼承全部遺產和債務,但是在責任上繼承人只需要拿繼承所得到的遺產,來還被繼承人的債務就可以了。如果遺產不夠還債務,也不必用繼承人自己的財產還。
  2. 時效:不過限定繼承要特別注意一點,要在知道自己成為繼承人的三個月內,「主動」 開具遺產清冊陳報給法院!若時間不夠,還要向法院申請延展時間。所以不是什麼事都不用做就可以主張限定繼承喔!
  3. 公示催告申報債權:法院受理之後就會依據公示催告程序公告,要求被繼承人的債權人在一定期間內。例如一般是在6個月內申報債權,同時也會要求限定繼承的繼承人,把法院的「裁定內容」登報。
  4. 在法院的公示催告期間繼承人不可以分配財產,也不可以先還錢給任何債權人。
  5. 如果有做向法院陳報遺產清冊+公示催告程序,等公示催告期間過了,確定有多少債務及多少遺產之後,如果遺產不夠還所有債務,債權人就會依照比例接受清償。一定是先還完債務,如果遺產有剩繼承人們才可以分配遺產,或是依照遺囑交付遺贈財產。
  6. 如果債權人沒有在公示催告期間申報債權,繼承人就不會知道有該筆債權存在,沒有申報的債權人,就只可以就剩下的遺產請求還款。這就是法律上講的「概括繼承,限定責任」
  7. 但相反的如果繼承人沒有去法院做「陳報遺產清冊+公示催告程序」這個動作,繼承人自己就先把遺產分了。或是先還錢給先上門討債的債權人,之後陸續又有其他債權人來討債,而被繼承人的遺產已經不夠還債,這時候繼承人就要拿自己的錢出來還。

🍊Rita橘子姐小提醒

所以限定繼承有沒有照法律規定,在時效內去「陳報遺產清冊+公示催告程序」真的非常重要。繼承人一定要小心遵照程序來做,選擇對的繼承方法,以免繼承不到財產還要自已幫忙還債。

如果繼承沒有辦好,後續的麻煩的瑣事其實很多,沒有注意法律的規定,也很容易損失龐大的財富。

以上案例提供:律師先生瑋哥 https://lawyertaipei.com/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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Rita橘子姐

我是RITA🍊自媒體中年實習生,分享自媒體經營、提早退休生活、理財法律。 👉在FB 和 YouTube【橘子姐的理法院】有更多文章影片,歡迎來理法院找我聊聊